Sunday, December 29, 2013

[寮國] 不是仙境




Luang Prabang, Laos

大抵還不是個富庶的國家,路上多是三輪機車、兩輪摩托車與腳踏車,除了尖峰時間,路面並不擁擠,騎機車就像騎自行車一樣閒適,沒人按你喇叭,沒人催你過路。

我騎著租來的機車,西去四十幾公里遠的Kuang Si瀑布,沿路好風光自不在話下。回到城裡,還車以前,我在大街小巷繞啊繞,把城市近距離快速看個梗概。

彎入一條兩線道,才騎至路中,兩個當地警察騎著機車向我迎面而來,前面那位示意我在路邊停下。

「證件!」他面無表情地說。
拿下安全帽,翻開椅座,我把早上租機車時簽屬的那份合約給他看。一把拿過,他說:「駕照呢?」
「在旅館。」我問:「發生甚麼事了?」
「這裡是單行道,你為甚麼要違規?」。第二位警察把合約書接了過去,未發一語。
「抱歉,我不知道這裡是單行道。」我說。
「你為什麼要犯下這種錯誤?駕照在哪裡?」
「在旅館。」我又說了一次。
二號警察也說話了:「你為什麼要犯下這種錯誤?駕照呢?」
真是鬼打牆,我把已經說過兩次的話又說了一次。「真抱歉,我是外地人,不知道這裡是單行道,這是無心的錯誤。」
「這是一個錯誤,你騎車跟著我們來。」一號警察說。

戴上安全帽,我跟著他們一路往前,在前面的路的盡頭,左拐彎進了另一條路。不只我一人,前面有幾個觀光客騎士也遇到了一樣的問題,他們被交警攔下、帶到這條路上。

二號警察說話了:「你的駕照在哪裡?」
我有點不悅了,「我住在XX旅店,不如你跟我去一趟吧,我拿給你看。」
一號警察接腔:「你犯這種錯誤,需要罰款。」

原來是這回事!餘光所視,我看到前面被逮來的觀光客正在掏錢。

「罰金多少?」我問。
150,000 Kip!」他說。

將近台幣六百塊,我不相信以這個國家的經濟水平,逆行單行道的罰金如此高。「太貴了吧!」我說。

一號與二號警察互視一眼,一前一後,兩個各說了一次:「不然你跟我們到前方警察局去。」
我又說了一次:「我是外地人,不知道那裡是單行道,這是無心的錯誤。如果我事先知道,絕對不會犯這個錯的!」
150,000 Kip!」一號警察說。

我不說話了,但也沒動作,看著前面付錢的觀光客騎車走了。

兩位警察沒有表情,站在旁邊看著我。我們一起耗著,一號警察坐到路旁的矮墩上。

又過了幾秒,一號警察說,「那你付100,000 Kip,現在就可以走,不然就跟我們到警察局。」
50,000 Kip!」我說。
「絕對不行,50,000 Kip不夠,100,000 Kip!」二號警察跳出來說。
一號警察也站起身:「100,000 Kip!

還價無效,但又不想去警局,我不甘願地掏了錢,說:「那給我收據!」
「沒有收據!」他們說。
「那這個錢會去哪裡?」我比了比二號收錢警察的口袋。
「沒那回事,就是沒有收據。」他把我的租車合約書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還給我。

我生氣地把車騎走了,知道這是斂觀光客之財的腐敗警察。除了這兩位,前面還有幾位收了另些觀光客的錢,恐怕也沒給紅單收據。

終究不是仙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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